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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漫畫中學習攝影

我接觸的第一種與圖像相關的藝術是繪畫,後因為專業原因而轉向了建築繪畫。國內的建築專業非常樂於賣弄形式主義,不論好作賴作,能畫出漂亮效果圖的就是好設計。市場需求如此,學院教育亦如此。在這種評審標準下幾乎所有人都埋頭苦練所謂的“基本功”以至於大部分人花了五年或八年寶貴的學習生涯,卻最終淪為沒有思想的“畫匠”。我沒有加入行列是因為埋頭也苦練不到什麼驚人的程度,所以現在才能在此大言不慚地說三道四。

    由於本人手繪功底的慘澹,我就取長補短轉攻機繪(即電腦繪畫)。結果也沒有混出什麼成果,但卻意外地從平面設計中發現了樂趣。在國內屈指可數的資源中,我驚豔於《Vision》雜誌的華麗多姿,並流連在CG影像世界中樂不思蜀。後來又在偶然的機會意外地迷上了攝影。

    這一系列的轉移不可謂之“見異思遷”,因為我始終是“雖有新歡卻不忘舊愛”。而仔細想來,這似乎就象息息相關的網路一樣,從一個鏈接到另一個,看似無關實則相關。

    記得在一次建築年會上有個師弟的獲獎裝置藝術作品就叫《網路》,是一組錯落擺放的鏡面。高低參差的反射面中影像交疊並互相折射,表達出一種無方向的錯綜複雜的網路關係。由於觀者的不同,站立位置的不同,這組鏡面又反映出不同的影像,正應合了網路的即時性,偶發性。

    社會發展到今時今日,銀鹽顆粒作為唯一霸主的時代已經遠去,我們將怎樣理解攝影?

    我沒有攝影理論的科班背景,也不是通曉技術的專業人士,所以在此我謹以一名業餘自學者的身份很不負責任地說一句:所有以影像為視覺媒介的產物均可被認為是廣義的攝影。它可以是一幅影像化的插圖/繪畫,可以是一幅平面設計,可以是一部電影的片段,可以是一幅荒誕怪異的CG作品,還可以是一組裝置甚至一個空間。只要它所傳遞的影像能夠被人們記憶和定格成一個精彩瞬間,並表達了其思想內容就可以被認為是攝影。

    任何時代都會出現某些大逆不道的叛徒並鼓吹一些離經叛道的言論,這是因為任何東西最初不成體系的時候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和理論。最初無“可”無“不可”,當有了理論有了理論家之後才有“可”有“不可”。

    對於我這樣的無技一身輕者,更是毫無牽絆,無所顧忌,所以在自學攝影的過程中我無門無派,來去自如,凡是我所認為的“廣義攝影”都是我的老師,索性就用瞎打亂撞的江湖招式斗膽弄一次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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